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冀食药监食监二〔2018〕42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保证食品销售质量安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现将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单位名单及创建标准予以公告,诚邀社会各界监督。
一、2018年“食品安全示范店” 创建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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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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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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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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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家家乐烟酒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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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杨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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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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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新美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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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范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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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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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刘博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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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范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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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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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捷运综合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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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范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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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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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河北石家庄市赵县第六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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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范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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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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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天阳永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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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永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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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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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天阳东门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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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石塔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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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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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友谊名优烟酒食品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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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柏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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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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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精诚烟酒食品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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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自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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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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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商贸物流中心天天见连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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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自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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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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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存刚糖酒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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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唐家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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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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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商贸物流中心北辛庄平价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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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北辛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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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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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战封糖酒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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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南柏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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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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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商贸物流中心北王里连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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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北王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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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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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全家福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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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北王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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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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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福源综合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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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四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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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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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乐童妈咪宝贝孕婴生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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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沙河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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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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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刘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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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烟家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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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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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振科综合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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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新寨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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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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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三子综合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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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新寨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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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
1、参加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直接经营及进场经营食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2、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2.1健康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
2.2取得健康证明的范围包括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
2.3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3、创建单位及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遵守《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帐、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
3.1参与创建的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中小型超市经营者应实现台账管理计算机化。
3.2参与创建的大型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应建立快检室,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和具有专业知识和检测技能的检测人员。
3.3台帐及索取的票证应保存不少于两年。
4、创建单位及进场食品经营者应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典型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剖析等培训。
5、创建单位及进场食品经营者应公示社会责任监督卡,明示责任人及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经营散装食品应严格遵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6.1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6.2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6.3经营者进货后,应按照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6.4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
6.5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
6.5.1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6.5.2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6.5.3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6.5.4经营者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6.5.5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6.5.3项要求的完整标签。
6.6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6.7经营者销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签,并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上述标签。
6.8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6.9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由生产者和经营者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6.10经营者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
6.11经营者应配备专门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6.11.1负责检查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标签内容是否完整;
6.11.2逐项落实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或自查自纠;
6.11.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11.4对进货后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向当地食品监管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6.12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按食品退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7、创建单位及进场食品经营者经营需低温冷冻冷藏的食品,必须配备、正常使用相应的冷冻冷藏设备。
8.《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分类要求
9、大型商场超市创建购物环境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9.1具备与超市经营直接相关的机器、设备、工具,如电梯、照明系统、收银机、货架、冷柜、手推车、购物筐等。
9.2具备对经营管理起到支持和辅助作用的场所、机器、设备、工具,如库房、收货区、更衣柜、卫生间等。
9.3 店铺出、入口的基本要求
9.3.1企业标识应明显、清晰、整洁。
9.3.2顾客入口应与商品进口区分,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折扣店和便利店除外。
9.3.3出口处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9.4收银区应配有电子收款机。
9.5食品区的基本要求
9.5.1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必须分出高低层次的,高低部分应平缓过渡。
9.5.2选择防滑、防压、承重、耐磨、易清洗的地面铺设物。
采用固定式货架的,应区分通道、称重台、其它区域使用标识等。
9.5.3地面应考虑承重要求,保证货架在陈列商品的稳定性。
9.5.4墙面应平整,与灯光、装饰的色调协调。
9.5.5通道应符合卖场整体动线要求,大型超市应在1.6米以上。
9.5.6通道应设有明显的购物导向标志、称重台标志及商品分类标志。
9.5.7货架应由易清洗、有韧性且环保的材料制作,并符合环保和消防标准。
9.5.8包装应采用密封型包装袋或包装盒,散装食品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9.5.9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盒装食品标签必须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标签表面保持干净、整洁、无错别字。
9.5.10标识要清晰、明确,张贴平整,使用的标识架要干净平稳。
9.6生鲜区的基本要求
9.6.1按照生鲜品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进行商品陈列。
9.6.2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场地无积水和污渍,定期彻底清洗,并保留相关记录。
9.6.3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9.6.4畜禽产品加工要按照原料和半成品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工作台和加工器具要专管专用,避免病菌交叉污染。
9.6.5店铺生鲜区域应配有专门清洗区,工作人员使用的洗手池和器具清洗消毒池应分别配置使用。鲜食区应定期彻底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9.6.6店铺生鲜加工区应保持地面墙面整洁,高温和有异味产生的区域要保证足够的通风,地面无积水,下水道口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9.6.7加工区域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潮、不渗漏、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修墙裙,高度不低于1.5米。
9.6.8要定期对加工间进行整体彻底消毒,并保留相关记录。
9.7加工和卫生设备
9.7.1加工区域的各类大型加工设备在完成一个批次的加工
处理之后,应立即进行清理卫生工作,洗刷机器的外表,清除内部的残渣和污渍。
9.7.2配备大型生鲜设备(制冷设备和加工设备)的,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设备内部进行彻底清洁。
9.8卫生环境
9.8.1店铺在生鲜商品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低温、清洁、覆盖原则,保持冷链不中断,以保证生鲜商品质量。
9.8.2店铺生鲜区域员工(包括供应商促销人员)应健康状况良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工服清洁,头发、手和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
9.8.3熟食和面点的销售人员应戴干净的口罩和手套,不佩戴饰品,上岗前要在专用洗手池洗手。
9.8.4清洁工作中所使用的化学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应定点专项密封保管,避免污染食品、器具、工作台和工作环境。
9.8.5生鲜区应采取有效的驱蝇、驱虫、灭鼠措施,配备足够的消杀设备(灭蝇设备和紫外线杀菌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防鼠和空气熏蒸等消杀工作。
9.9供应商管理
9.9.1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专业经销商或者厂家作为生鲜商品供应商。
9.9.2店铺应核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照,确保采购和使用的生鲜食品销售包装材料达到卫生检疫标准。
9.9.3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加工辅料和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9.9.4店铺内不得经营保质期标志不清、不明或缺失的产品,以及无合格证的产品。
9.9.5熟食制品,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包装或者散装冷熟食、热熟食、快餐盒饭、主食厨房产品、豆制品、现场自制食品、蛋糕、面包和点心等。
9.9.6熟食制作和加工过程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熟食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应配备专用加工间。
9.9.7散装熟食的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散装熟食陈列要用专用陈列柜或者网罩遮盖,以防来自购物环境的污染。
9.9.8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销售应用防尘材料覆盖,设置隔离设施。
9.10水产品,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的生鲜食品。
9.10.1应及时捡出陈列中鲜度保持不良和破损的商品,保持商品鲜度。
9.10.2水产品销售陈列冰台应有足够的碎冰,随时检查冰墙质量,及时补充碎冰,以确保水产品保鲜温度。
9.10.3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应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并对案板、刀具等加工器具进行定期彻底消毒。
9.11蔬果,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蔬菜类产品、水果类产品,及以其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成的半成品。
9.11.1销售人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必要时对水果和蔬菜进行保鲜和补水处理,延长蔬果产品的货架周期。
9.11.2及时捡出破损和变质商品,及时更换破损的商品包装。
9.11.3设有鲜榨果汁和果盘展示冰台的店铺,应保持足够的
冰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冰台质量,及时补充冰块,并进行温度检查记录,以确保果汁和果盘的保鲜温度,加工完成后应及时在商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
9.12肉禽蛋奶,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畜产品、禽肉产品、蛋类、奶类产品,及以其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的生鲜类食品。
9.12.1畜禽类商品均应来源于非疫区,且证照齐全,检疫票、章齐全。
9.12.2分割和加工处理过程中,工具不得重复交叉使用,以避免交叉感染。蛋类商品不得与肉类商品同库贮存,以避免病菌交叉感染。
9.12.3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和调理制品要经常翻动,以保持商品透气,防止肉品变色和调理制品表面干燥脱水。
9.12.4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应采用托盘陈列,不应直接在冰块上陈列,避免融化的冰水降低肉品质量。
9.12.5卖场内不得现场宰杀活禽。
9.13垃圾处理
9.13.1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在非食品销售区域内定点暂放,并及时进行清理。
9.13.2存放垃圾时,应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9.13.3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
9.13.4所有废料废品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生鲜商品再次包装销售。
9.13.5需要回收利用的商品,应由具有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并审核回收商对废料的用途。
9.14库房
9.14.1库房应做到食品分类贮存,有清晰的标识。
9.14.2库存的商品应隔墙离地,并按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
原则存放。
9.14.3库房应具有防虫、防鼠设施。
9.14.4冷库的货架、地面及各种商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冷库(柜)温度??獯嫔势酚ΡA舯匾募涓艉突胤缈占?。
9.14.5库房中应设立专门的残损食品区域,及时清理变质食品和问题食品。
9.15保持店内空气流通、清新,并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9.16设施设备
9.16.1购物篮、购物车应保持清洁。
9.16.2超过1000平米以上的,应设有客用卫生间。
9.16.3超市内应该设有顾客服务中心及相关投诉电话。
10、大型商场超市创建还应符合《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
11、中小型超市创建购物环境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11.1具备与超市经营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如收银机、货架、冷柜、手推车、购物筐等。
11.2具备相应的场所、机器等,如库房、收货区、更衣柜等。
11.3收银区应配有电子收款机。
11.4食品区的基本要求
11.4.1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
11.4.2选择防滑、防压、承重、耐磨、易清洗的地面铺设物。
11.5.3地面应考虑承重要求,保证货架在陈列商品的稳定性。墙面应平整。
11.5.4通道应设有明显的购物导向标志、称重台标志及商品分类标志。
11.5.5包装应采用密封型包装袋或包装盒,散装食品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11.5.6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盒装食品标签必须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标签表面保持干净、整洁、无错别字。
11.5.7标识要清晰、明确,张贴平整,使用的标识架要干净平稳。
11.6生鲜区的基本要求
11.6.1按照生鲜品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进行商品陈列。
11.6.2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场地无积水和污渍,定期彻底清洗,并保留相关记录。
11.6.3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11.6.4场内无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区。
11.6.5生鲜区域应配有专门清洗区,鲜食区应定期彻底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11.6.6生鲜加工区应保持地面墙面整洁,高温和有异味产生的区域要保证足够的通风,地面无积水,下水道口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11.6.7加工区域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潮、不渗漏、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修墙裙。
11.6.8要定期对加工间进行整体彻底消毒,并保留相关记录。
11.7加工区域的各类大型加工设备在完成一个批次的加工
处理之后,应立即进行清理卫生工作,洗刷机器的外表,清除内部的残渣和污渍。
11.8卫生环境
11.8.1生鲜商品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应坚持低温、清洁、覆盖原则,保持冷链不中断,以保证生鲜商品质量。
11.8.2生鲜区域员工(包括供应商促销人员)应健康状况良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工服清洁,头发、手和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
11.8.3熟食和面点的销售人员应戴干净的口罩和手套,不佩戴饰品,上岗前要洗手。
11.8.4清洁工作中所使用的化学清洁用品和清洁工具应定点专项密封保管,避免污染食品、器具、工作台和工作环境。
11.8.5生鲜区应采取有效的驱蝇、驱虫、灭鼠措施,配备足够的消杀设备(灭蝇设备和紫外线杀菌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防鼠和空气熏蒸等消杀工作。
11.9供应商管理
11.9.1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专业经销商或者厂家作为生鲜商品供应商。
11.9.2店铺应核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照,确保采购和使用的生鲜食品销售包装材料达到卫生检疫标准。
11.9.3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加工辅料和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11.9.4店铺内不得经营保质期标志不清、不明或缺失的产品,以及无合格证的产品。
11.9.5熟食制品,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包装或者散装冷熟食、热熟食、主食厨房产品、豆制品、现场自制食品、蛋糕、面包和点心等。
11.9.6熟食制作和加工过程应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熟食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应配备专用加工间。
11.9.7散装熟食的售卖应符合散装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散装熟食陈列要用专用陈列柜或者网罩遮盖。
11.9.8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销售应用防尘材料覆盖,设置隔离设施。
11.10水产品,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所有水产品及其加工制作的生鲜食品。
11.10.1应及时捡出陈列中鲜度保持不良和破损的商品,保持商品鲜度。
11.10.2水产品销售陈列冰台应有足够的碎冰,随时检查冰墙质量,及时补充碎冰,以确保水产品保鲜温度。
11.10.3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应保持工作区域清洁,并对案板、刀具等加工器具进行定期彻底消毒。
11.11蔬果,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蔬菜类产品、水果类产品,及以其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成的半成品。
11.11.1销售人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商品陈列。必要时对水果和蔬菜进行保鲜和补水处理,延长蔬果产品的货架周期。
11.11.2及时捡出破损和变质食品,及时更换破损的食品包装。
11.11.3设有鲜榨果汁和果盘展示冰台的店铺,应保持足够的冰量,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冰台质量,及时补充冰块,以确保果汁和果盘的保鲜温度,加工完成后应及时在商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
11.12肉禽蛋奶,包括在店铺内经营的畜产品、禽肉产品、蛋类、奶类产品,及以其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的生鲜类食品。
11.12.1畜禽类商品均应来源于非疫区,且证照齐全,检疫票、章齐全。
11.12.2分割和加工处理过程中,工具不得重复交叉使用,以避免交叉感染。蛋类商品不得与肉类商品同库贮存,以避免病菌交叉感染。
11.12.3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和调理制品要经常翻动,以保持商品透气,防止肉品变色和调理制品表面干燥脱水。
11.12.4冷柜中散装陈列的畜禽类肉品应采用托盘陈列,不应直接在冰块上陈列,避免融化的冰水降低肉品质量。
11.12.5卖场内不得现场宰杀活禽。
11.13垃圾处理
11.13.1每天产生的垃圾要在非食品销售区域内定点暂放,并及时进行清理。
11.13.2存放垃圾时,应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11.13.3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
11.13.4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生鲜商品再次包装销售。
11.13.5需要回收利用的商品,应由具有地方政府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并审核回收商对废料的用途。
11.14库房
11.14.1库房应做到食品分类贮存,有清晰的标识。
11.14.2库存的商品应隔墙离地,并按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存放。
11.14.3库房应具有防虫、防鼠设施。
11.14.4冷库的货架、地面及各种商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冷库(柜)温度??獯嫔势酚ΡA舯匾募涓艉突胤缈占?。
11.15超市内应该设有顾客服务中心及相关投诉电话。
12、中小型超市创建还应符合《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
参照依据:
1、商?。ǖ辏?、(GB 9670—1996)
2、超市购物环境规范标准(SD/T10400-2006)
3、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4、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5、初级生鲜食品配送良好操作规范(SB/T 10428-2007)中的有关部分
6、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三、监督电话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4948315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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